农业农村部:将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行动
2019-07-16   来源:新京报新媒体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网站近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行动,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整治。截至2018年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

答复中提到,2015年,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启动。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33个试点县(市、区)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在加强宅基地总规模控制,探索退出的闲置宅基地统筹利用等方面开展了试点,总结了一批可行的改革成果。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农村土地整治,组织开展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支持各地整治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将土地整治形成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收益返还农村,实现了城市反哺乡村,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增加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行动,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整治,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编制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有关部门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一是出台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政策措施。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提供了政策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5年启动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33个试点县(市、区)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在加强宅基地总规模控制,探索退出的闲置宅基地统筹利用等方面开展了试点,总结了一批可行的改革成果。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

三是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农村土地整治,组织开展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支持各地整治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优化了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将土地整治形成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收益返还农村,实现了城市反哺乡村,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增加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此外,有关部门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和指导,鼓励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做好闲置农房利用。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行动,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整治,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编制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