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宁德市塑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已完成第一轮海上养殖塑胶渔排风险监测工作,抽查的39批次样品中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约谈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宁德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企业立即对不合格批次的塑胶浮球停止销售,对在制、库存、销售不合格的塑胶浮球进行全面清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召回、销毁。
据悉,此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塑胶浮球的最小壁厚与相关规定、企业公示标准不相符。按照《2019年宁德市海上养殖塑胶产品风险监测方案》要求,塑胶浮球的最小壁厚应不低于3.0毫米,不合格的4批次塑胶浮球的最小壁厚分别是2.90~2.93毫米、2.50~2.61毫米、2.75~2.98毫米、2.87~3.02毫米(该企业公示标准为不低于3.5毫米)。
现场,该局分析了产品检测存在不合格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改进措施。同时,向企业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涉及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并指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后果,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外,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