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用“三道补助”举措,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9月2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接受访谈,为网友进一步解读政策相关内容。
谈完善政策:提高报销比例上限 扩大大病救助病种
福建省医疗保障部门始终把医保扶贫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来抓。据统计,福建因病因残致贫、返贫人口约占贫困总人口的60%,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仅仅依靠普惠制的医疗救助制度还无法解决其就医负担过重的问题。福建省于2017年6月底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并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为切实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进一步发挥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效应,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今年6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
修订完善后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高补助力度:一是提高省、市两级报销比例上限,叠加报销后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上限从原来的50%、70%提高到70%、80%;二是扩大大病救助病种,将原来的13种大病合并为9种再扩大到31个,净增22个;三是新增分档救助,对个人年自付金额5000~50000元的部分,实行分档累进精准补助;四是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谈降低负担:加大健康扶贫力度 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福建在《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中还提出了要用“三道补助”,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第一道”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即“目录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分别对其“目录内”医疗费用予以7%、11%、14%、15%的比例叠加报销,叠加报销后省、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分别为70%、80%、90%和95%。
“第二道”主要针对罹患31种大病实施的叠加救助。对这31种集中救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再予以补助90%。
“第三道”是对部分罹患未纳入“第二道”31种集中救治大病范围的其他重特大疾病或经“第二道”补助后个人还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可能因病致贫返贫的保障对象,年末根据医疗叠加保险资金结余情况,予以分档精准补助,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对象年度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补助40%;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部分补助45%;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部分补助50%;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部分补助55%;40000元以上、50000元(封顶)以下部分补助60%。2019年新增的“第三道”精准补助年度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计算时间从本年度1月1日起,按一个公历年度计算。
谈“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 切实解决住院垫资问题
福建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都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即:保障对象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及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系统能够自动识别保障对象,为其开通就诊“绿色通道”,按照有关规定为保障对象提供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保障对象不需要预缴住院预缴金,只需在出院结算时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垫资的问题。
据统计,自2017年7月1日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实施以来至2019年8月31日,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624231人,已有119645人享受医疗叠加保险补助,累计补助金额9171万元,报销比例从75.33%提高到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