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化国有林场
2019-11-22   作者:郑晶晶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巍巍青山,绵延东南,万亩林海,郁郁葱葱。“绿”是福建的底色,更是福建的特色,作为中国最绿的省份,福建多次交出完美答卷,在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中,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达66.8%,连续41年全国第一。替山河妆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能取得骄人的成绩,与起于茫茫荒山的福建国有林场功不可没,60年间,国有林场以全省4.6%的林地培育出占全省8.3%的森林蓄积量,更持续成为爱林、造林、护林的典范和楷模。

 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上世纪50年代,在江河源头、深远山川、静僻公路、水库和城市郊区等地,政府对生态环境脆弱的无林、少林、荒山连片地区进行开发利用,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承担着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林木产品、保障国土安全的重要使命。通过长期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目前全省现有国有林场129个,经营面积1436.7万亩,蓄积10633万立方米。这些国有林场星罗棋布地分布八闽大地,维护改善着周边生态环境,源源不断输出发展的绿色动能。

 回归生态本位,释放林场活力

 过去的国有林场虽然为事业单位,却长期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但由于缺乏自主经营权,在市场竞争中节节败退。不少林场经营乏力,面临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更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这份“中央6号文件”将国有林场当时的状况归结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

 按照中央精神,2016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2017年福建第一次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把国有林场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明确身份,确定属性,才能更好回归生态本位。经过整合优化,全省国有林场数量从235个整合为129个。其中,省属国有林场从106个整合为84个,且全部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总数则从8740名核减为6064名。

 “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是省属国有林场的使命所在。”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林萍说。为了林场集中精力培育资源,福建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省省属国有林场事业经费由2016年的每年5717万元增加到每年16428万元,其中,省财政拨款从原来的每年950万元增加到每年1亿元。同时,近两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专项资金8.48亿元。目前全部省属国有林场职工都纳入“五险一金”范畴;场部道路均已实现硬化,工区涉村的林区道路全部纳入当地规划;住房、饮水、用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但改革的进程向来不是一帆风顺的。国有林场改革后,部分林场“机关化、工人干部化”的现象仍然存在。人事机制不活,人员只进不出。林场没有用人自主权,职工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等、靠、要思想,林场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和竞争活力,特别是部分进入财政全额保障林场出现了“大锅饭”“养懒人”现象。

 要改变负面状况,激活林场内在动力,完善林场内部运行机制势在必行。

 建立林场职工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省国有林场迅速反应,积极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按照人岗匹配、发挥特长的原则,建立岗位设置、绩效考核、人才评价等管理制度,制定既符合职能职责要求,又遵循利益驱动原则的职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相关管理办法,切实调动林场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活国有林场发展的内生动力。

建立干部担当负责机制。据了解,在新常态下,林场干部中不乏顾虑增多、动力减弱,出现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甚至出现了没人愿意当场长的情况。为此,进一步调整优化干部特别是基层林场干部的考核内容指标,改进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让林场干部有积极性,有主动性,有创造性,保持锐意改革的精神和昂扬向上的斗志,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同时,探索建立国有林场领导交流退出机制,针对部分担任场领导时间较长、年龄较大、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不足的林场领导,采取职务与职称相分离的办法,退出领导岗位,真正做到能上能下。

 引入专业人才,充实发展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是推动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的先决条件。上世纪90年代,福建省国有林场开展了“三项制度”改革,严把人员进口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有职工队伍年龄严重老化,特别是技术岗位人员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难以适应林场发展工作需要。为此,国有林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林场专业技术岗位特点,放宽招聘条件,合理制定国有林场岗位招聘的学历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提高国有林场高、中级岗位结构比重,鼓励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国有林场。同时,争取各级财政对国有林场的支持,督促落实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县属国有林场的财政资金保障和人员机构编制等问题,切实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后顾之忧和后续发展问题。 

 与时俱进,打造现代化国有林场

 从“砍树经济”到多元经营,从打破“林场机关化、工人干部化”到改变“不工不农、不事不企”的困境,从承担种质资源科研到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从事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随着时代进步,国有林场的历史功能、体制机制、运营模式都不断经受着新的考验,同时不断突破局限,创新发展。

 在新的历史起点,国有林场如何与时俱进?福建省持续深化林场改革,探索现代化国有林场的发展之道。

 福建省国有林场以省属为主,建设现代化林场有较好的实力和基础条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福建省国有林场确立改革后的新定性、新定位,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制定和实施现代化林场建设规划,细化发展领域、目标、任务,把着力点放在集约经营、创新发展、提升水平的内功增长上,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机制,推进国有林场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建设现代化林场,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做更大的贡献。

 创新业态 释放生态福利

 春有月季,夏有紫薇,秋有彩果,冬有梅花,抬眼是满目的参天大树,耳边是婉转的鸟啼蝉鸣,呼吸是纯净的清新空气,草植气息扑面而来……离城市不远,离森林更近,徜徉于森林之间,或游憩,或休闲,或健身,尽情“森”呼吸。得益于国有林场“一场一景”建设,这份属于山林的快乐,正在悄然进入城市居民的生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的国有林场,其最大效益是生态效益,最大的产出是全民共享的生态产品。“打开大门办林场,面向社会办林场”,福建国有林场依托自身的森林景观和生态文化资源建设“一场一景”,将林场内森林景观较优美、观赏价值较高、交通条件较便利,且毗邻群众聚居地的区域,通过建设改造成公益性的游憩、休闲和健身的场所,真正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富民,让广大群众共享生态福利。

 全面提升 实现多赢共享

 近年来,福建省不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持续探索“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驾齐驱的多赢格局。

 提升生态效益,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国有林场一直是林业建设的先锋队,管护着全国最优质、最稳定、最完备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系统,是森林资源最精华的部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国有林场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美丽福建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提升经济效益,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促进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其根本出路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是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改革后,国有林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除了公益性产出外,其商品性功能也日益显现。

 提升社会效益,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功能作用。据悉,我省大部分国有林场位于山区农村,林场需要更多地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位,发挥、展示林场功能,担当社会责任。充分利用林场林木种苗和科技示范优势,努力为林农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良种苗,主动开展技术指导和上门服务,指导帮助林农开展造林绿化、乡村美化和增收脱贫,联合乡村集体、林农合作造林,履行绿色担当,实现互利共赢。

 国有林场转型升级方兴未艾。未来,我省国有林场将努力通过打造“绿色林场”“科技林场”“文化林场”“智慧林场”“平安林场”,夯实现代化林场建设基础。

责任编辑:郑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