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莆田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要点
2020-03-09   来源: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今年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要求要以有效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和培育家庭农场为突破口,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加强农经体系和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农办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农办〔2019〕18号)要求,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发挥示范引领,加快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1.创建示范社。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建立示范社名录库。每个县区(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县区的评定标准,新培育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县级示范社占现有合作社3%以上,全面完成国家、省、市级示范社推荐申报任务。同时,培育1-2个实力强、有活力、能创新、带动好的农民合作社优秀典型案例。每个县(区)要新培育1家以上合作社联合社,全市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牌响、影响力大的合作社联合社。

2.开展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仙游县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着重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三方面开展试点,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力争全市整县推进试点县三年实现全覆盖。

3.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鼓励农民合作社配备财务会计人员或进行财务委托代理,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定期公开财务报告,依法为每个成员建立成员账户。完善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及时组织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和长期停业未经营等农民合作社的全面梳理分析,依法依规清除一批长期占用监管资源、没有实际经济社会效益的“空壳社。

4.强化指导帮扶。继续开展“百人带百社(场)”活动,指导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财务管理;帮助合作社向有关部门申报适合其承担实施的发展项目;支持指导农民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指导农民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技术培训、财务社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社务管理数字化、产品营销网络化。推进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落地落实。协助农民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对农民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指导农民合作社年报信息的报送。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深化与中邮、中化、中粮的合作内容,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落实落细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通知》(闽委农办〔2020〕2号)精神,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发展,促进家庭农场数量较快增长,经营管理规范,经营产业多元,发展模式多样,使家庭农场成为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5.加快发展特色家庭农场。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突出产业优势特色,科学确定不同产业、不同类型家庭农场最佳经营规模,培育一大批产业特色鲜明、经营规模适度、经济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探索特色产业支撑家庭农场发展模式。要加大培育力度,将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作为重点,指导其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仙游县新增家庭农场70家以上,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以及秀屿区各新增25家以上,北岸、湄洲岛分别新增10家及5家以上。

6.大力培育示范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市、县两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突出生产绿色、产品安全、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的发展要求。支持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建立辅导制度,指导家庭农场规范生产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带动能力,每个县区打造2个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典型范例。仙游县新增县、市级示范场分别为6家、4家,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以及秀屿区各新增县、市级示范场分别为3家、2家,同时,要全面完成省级示范场推荐申报任务。

7.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支持仙游县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整县推进试点县,打造优势产业突出、政策体系健全、家庭农场发展成效显著的示范县,通过编制《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家庭农场辅导队伍,规范家庭农场名录管理,落实落细项目实施,整县推进家庭农场培育工作,促进形成家庭农场示范片或集聚区。通过试点县创建,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经验,形成制度创新成果,以点带面向全市铺开,力争用三年的时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达到3个以上。

8.增强家庭农场带动能力。着力提升家庭农场主素质,采取“省市县分级培训、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家庭农场主进行培训,实现全市家庭农场主培训全覆盖;将家庭农场主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分批选送接受“四免一补”三年非全日制涉农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家庭农场通过示范辐射、技术指导、代耕代种等带动小农户运用绿色发展新模式、推广高产优质新品种、应用先进实用新技术,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支持家庭农场通过代购代销、品牌共享等,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持续增收。

三、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9.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对少数村(组)因土地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暂缓确权、未颁证到户的,应采取一村(组)一案、精准施策、逐村化解等措施,落实权证全面发放到户,实实在在给农民“确实权、颁铁证”。要加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归档管理,做好数字化扫描工作,配合完成确权档案整理及工作保障市级验收,确保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规范。

10.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宣传贯彻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落实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积极探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引导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各县(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户承包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以及风险防范等制度,加强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全过程监管,保障承包农户合法权益。

11.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来信来访问题的核实核查工作,引导农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益。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荔城区作为全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试点县,按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农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建立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开展仲裁程序、文书、场所等规范化建设试点。

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

12.落实落细服务项目。围绕推进特色现代农业,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规范项目实施,加强试点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提档升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仙游县作为全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先行先试县,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项目内容、支持环节、补助标准等内容,落实落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3千亩、30万元,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果树、茶叶、蔬菜、食用菌等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延伸,重点攻克1-3个关键服务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扶持,提高补助标准,推动开展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标准化服务,补齐生产短板,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济效益。及时总结服务首创与实践经验,形成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典型范例,示范引领我市服务主体创新发展。

五、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1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组织开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强化调研督导力度,组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针对薄弱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县区(管委会)要选择群众反映强烈、财务信访量多或财务管理较混乱的2-4个重点村(居)开展专项审计,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线索,及时发现村干部利用黑恶势力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认真组织实施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14.加强体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职能,提振精气神,积极为开创农经工作新局面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农经体系和队伍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从严加强农经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防控廉政风险,筑牢防腐倡廉的坚强防线。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