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日前联合下发《福建省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将完成年度有效投资6亿元,推进永泰等27个县(市、区)、358个村庄连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58个村庄中,福州26个、漳州63个、泉州36个、三明47个、莆田37个、南平28个、龙岩20个、宁德86个、平潭15个。同时,福清、诏安、南安等地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方案明确,强化规划统筹引领,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对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村庄污水治理任务,各地要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对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村庄不同区位、农村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理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处理工艺,避免“高大上”。同时,要完善管网设计以实现“应接尽接”,力争平原地区村庄接管户数达常住户数90%左右、山区地区村庄接管户数达常住户数70%左右。
方案要求,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并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组织建立工程质量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强化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验收工作。各地要组织相关县(市、区)政府今年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据了解,我省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