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森防指和林业局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近几年,清流县通过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未突破省控指标和每年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考核处于全省全市中上游水平,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省市森防指领导的肯定,先后获得无森林火灾县、省护林联防先进单位、全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社会联动先进集体、森林防火先进办公室等荣誉称号,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责任制度化 清流县围绕5个方面:2支队伍建设、1套制度、1个储备库、1个指标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2017年清流县委县政府通过制定最严格最苛刻的《森林防火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清委〔2017〕24号),该办法,从文件起草到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经历数次反复修改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历时17个月才形成正式文件,印发至各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和实行党政同责。县政府根据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下发《清流县2017-2020年森林防火责任书》,有力的促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责任考核评比。每年由县人大、政协相关委(室)、效能办和森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对各乡(镇)、国有林场等15个单位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县通报。县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做到有奖有罚,对考核前三等的单位给予3-1万元奖励,对倒数前三名且未达标准单位罚款1-3万,罚金由被罚款单位直接上缴或由县财政局从财政下拔乡(镇)资金中直接划转,汇入县森林防火专户,专款专用。全县从1993年开始就把省属、县属国有林场(采育场)纳入属地责任制考评范围(这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我县是最早开展的)。通过评比考核,国有林场在强化自我防护的同时,逐步形成一套机制、措施,森林防火(扑火)队伍、扑火物资储备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县政府、县森防指还经常调派国有林场扑火队支援其他乡镇森林火灾扑救,逐渐成为清流县扑救森林火灾的中坚力量。 二、宣传常态化 坚持防范为先的工作思路,结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在全县13个乡镇设立13块大型永久性搪瓷宣传牌常态化宣传,在大丰山、莲花山、鳌峰山等清流县最高山峰建成3个瞭望塔,配备基地台、中继台等通讯设备,逐步形成全县对讲机无线电网络互联互通;二是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利用墟日开展大型踩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制作清明防火宣传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播放,微信中转发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微信、短信、LED宣传屏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媒介,在禁火令、清明、国庆期间对进入清流县范围内手机号码发送高森林火险预警和“文明祭祀”宣传短信、微信;根据农村家庭喜好特点,印制有防火宣传常识的宣传围裙、手提袋、年画等发放到各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大手牵小手“森林小卫士”宣传作用,通过“六一”儿童节评比表彰 “森林小卫士”,从小培养孩子的爱林护林意识,真正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森林防火良好局面。四是针对清明节群众祭祀扫墓、五一、国庆外出进山旅游人员增多的特点,各乡镇组织力量,及时加大对墓葬集中区域、森林公园、保护区、旅游景区的检查和宣传,实行重点防范,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派专人设卡检查,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提醒群众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五是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志愿者服务、党日主题教育等活动,与林业局团委(青年自愿者服务队)、野动站、安办等股室对接,深入各乡镇、城关街心公园、圩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围裙、宣传手提袋,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管控格式化 一是及时转发省、市高森林火险预警通知,特殊情况全县研判森林防火形势提前下达禁火令,通过张贴禁火公告、插禁火令旗,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坚决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二是清明期间乡(镇)、村干部、护林巡山员统一穿着桔红色扑火服配戴“森林防火”红袖标,在主要进山入口、坟区集中区域进山入口设卡,对进出山扫墓人员实行实名登记造册,全面清查劝导扫墓人员文明祭祀。三是2016年清明开始,清流县采取对进山人员携带的鞭炮、纸钱等危险易燃物品统一暂时寄存,同时免费赠送贴有“森林防火专用”标识的矿泉水或鲜花,待他们返回时再领回,有效的防止火源进山入林,消除火灾隐患。四是高森林火险期或重要节假日对巡护方式和区位进行重新调整区划,适时在每月巡护不少于15天基础上增加高森林火险期巡护次数和密度,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在护林巡山期间严格要求巡护人员统一穿着桔红色扑火服,巡护摩托车上配备小喇叭、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等装备,做到有备无患、快速反应,并通过网络护林员管理APP平台时时监督护林员巡山护林情况,做到有效组织、高效巡防。 四、队伍专业化 清流县森林消防大队是全省唯一一支由县财政承担所有经费,军事化管理,技能、战术、战法过硬,作战经验丰富的县级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大队自成立以来,承担全县森林火灾的扑救,千锤百炼、身经百战,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信任,出色的完成李家乡古坑村2.12和灵地镇青甲村4.20等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县森林消防大队还多次受邀参加全省全市森林消防演练、比武,成绩突出受到省市森防指的通报表扬。 目前,清流县森林消防大队建制共有县大队直属中队(原直属特战中队)、龙津水泵中队、南面灵地中队、东南面赖坊中队、北面嵩溪中队、西北面长校中队、东面嵩口中队7个中队合计150人。大队组建16年来,作风优良十几年如一日,始终紧紧围绕“精兵、精训、精装、精打”的原则,在重管理、严要求、强训练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反应迅速、能征善战的专业消防队伍。近年,大队还大胆引进科技含量高的森林消防水泵、泡沫灭火水枪和火情无人侦察机,进一步掌握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有效提升县森林消防大队科学灭火综合能力,大队以由一支半专业化到专业化,演变为现代化的森林消防队伍。 队伍自2004年成立以来,在历年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救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着重要作用,队伍先后获得清流县见义勇为先进集体,三明市2008-2010年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福建省第一护林联防区2017年度先进单位及2018年全市森林消防队伍竞技比武团体第二名等荣誉;队员也多次获得市县优秀共青团员,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青年五四奖章、见义勇为模范及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从事森林消防工作即光荣又危险,队员在县森林消防大队服务达8年以上的,通过竞聘选拔2-3名优秀队员,招录进入县属国有企业,以进一步激发队员动力,解决队员后顾之忧,从而稳定队伍的建设。 清流县自有财力相对薄弱,但县森林消防大队队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营房基础设施维护,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扑火机具、服装等装备保障及日常办公室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是全省唯一一支地方性、正规化的消防队伍,受到省森防指高度评价和肯定。省防火办也多次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给予高度评价与表扬,“值得在全省推广和学习”。 五、村级防火办建设正规化 1995年开始清流县率先探索村级防火办公室建设,制定5个制度效果明显(一是村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二是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三是巡山护林管理制度、四是外来生产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五是森林防火专用资金管理制度),1996年清流县作为三明市村级防火办公室建设试点县,向全国示范及推广。村级作为森林防火工作前沿阵地,在平时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块、人员、火源、生产均在村里,抓好村级森林防火工作尤其重要。平常村干部在岗在位外出较多,护林巡山员责任不到位,村级办公室建设和野外用火管控不到位,存在较多的森林火灾隐患,为此,县森防指高度重视乡镇、场、村(工区)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和村级防火办公室建设,县防火办投入大量精力抓好这项工作,深入乡(镇)场,村(工区),护林哨督促落实该项工作成绩显现,森林火灾隐患在源头得到有效控制。行政村和各分场做到有办公室、有器材室、有扑火装备、有专人负责、墙上有制度,高森林火险期有人职守,确保发生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组织,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