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尤溪通报一起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
2020-04-20   来源:三明日报

为进一步督促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意识,三明尤溪县将近期查处的一起森林防火工作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2019年12月7日11时许,联合镇联合村北减、半岭坑林班山场承包人肖振淋(梅仙镇源湖村村民)在炼防火路过程中,仅开设2米宽左右的防火隔离带,因风力突然增大导致跑火,造成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953.3亩。

2019年12月9日,肖振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联合镇党委政府、联合林业站、联合村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野外用火审批现场勘查验收不严格,用火现场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2020年4月16日,联合镇林业站挂包联合村干部宋健志被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联合镇林业站站长欧阳剑、联合村林技员陈俊居2人被党纪立案审查,联合村包村领导蔡尊楷、林业工作分管副镇长杨锋、联合村包村工作组组长陈兆澄、联合村党支部书记谢峻潜、联合村支委张必早等5人受到诫勉谈话,联合镇党委书记陈祥耀、镇长陈扬帆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

上述案例暴露出尤溪县个别党员干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思想、责任心不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守好筑牢生产安全、生态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红线底线。

尤溪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的行为,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郑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