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福建从5月1日起海洋伏季休渔
2021-04-30   作者:陈楠   来源:东南网

 

宣传启动现场 东南网 陈楠 摄

今天上午,省海洋与渔业局在连江县黄岐镇黄岐中心渔港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林锡能、总工程师罗志涛,省渔业互保协会第一书记叶建平,省渔业减灾中心主任、二级巡视员马建华,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陈俊,福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蔡战胜,福州市海洋渔业局局长林海华,连江县人民政府县长郑立敏等领导以及福州市、连江县海洋渔业、海防、海警、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乡镇干部,渔业互保协会、渔业企业、渔民代表等近200人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 东南网 陈楠 摄

据介绍,此次宣传活动以“保护渔业资源,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重点宣传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渔船安全生产要求、渔业保险相关政策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开展、上下联动”原则,4月26日起,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省渔业互保协会在我省各重点渔区港口联合同步开展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及渔业互保协会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宣传,以举办讲座、培训班为抓手,深入渔区渔村,选择人流量集中的渔区港口,采取摆摊设点、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条幅海报或邀请网红渔民主播直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力求做到全覆盖,重点渔业乡、村宣传到船到人,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了解到,今年我省海洋伏季休渔5月1日开始,最长休渔时间4个月半,涉及海洋渔船11338艘。今年农业农村部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作了调整,我省约6500艘渔船休渔时间发生改变。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1号),我省海洋伏季休渔具体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如下: 

(一)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二)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四)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

(五)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此外,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正常开局,4月25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全省部署开展福建海洋“蓝剑2021-5(73次)”暨2021年伏休监管第1次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相关海域及海上渔船生产安全隐患管控,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保障我省渔区社会安定稳定。启动仪式当天,总队抽调千吨级执法船中国海监8001、中国渔政35009等执法船屯兵驻守黄岐岛外海域加强海上执法巡查,并配合开展海上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