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建设,与福州长乐区河长办、区水利局、区大数据局、乡镇政府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多渠道推进防汛安全检察监督工作。
在“智慧河长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建设中,福州长乐区检察院将检察监督环节嵌入巡河事件办理流程,对巡河轨迹、监控视频、处理情况等数据进行实时监督、综合研判,启动线上检察监督流程,提升对防汛安全、河湖生态保护方面法律监督的智能化水平。同时联合福州长乐区河长办、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开展重点项目防汛安全专项调查,多次实地走访重点建设工程,查看有关侵占河道治理情况、溢洪道建设、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
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防汛安全工作共提出整改意见5条,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3条,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有关度汛方案,组织全区18个乡镇对101个水利工程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发出《责令停止违法水事行为通知书》5份,对18处事故隐患点进行整改,确保辖区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