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厦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显成效
2021-11-16   作者:林少蓉 陈雪松 吴敏   来源:台海网

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809件,查扣违法食品32.29吨,罚款910.53万元……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一组2020年10月以来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的数据,在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上,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典型案例:“侵犯注册商标权”处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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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乌苏”注册商标的工厂进行检查

从曝光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大多集中在品牌和农村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上。涉及的假冒伪劣“五花八门”:有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2021年4月21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厦门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侵犯“乌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朵苏啤酒2132箱。经查实,当事人于2021年1月5日和1月15日从湖北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购进850箱和1450箱(12瓶/箱)620ml朵苏啤酒用于销售,违法经营额41400元。上述朵苏啤酒瓶上标注的浮雕文字和图形标志与注册的“乌苏”商标相同,但当事人并未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当事人销售侵犯“乌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朵苏啤酒,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25560瓶朵苏啤酒,并对当事人处以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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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侵犯“银祥”商标的无证豆腐作坊现场

无独有偶,2021年6月2日,在湖里区某豆制品加工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豆制品加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当事人正在现场从事“银祥”豆腐加工,操作台上摆放有加工好的带有“银祥”标识的成品水豆腐,但在现场公示的《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经营范围却仅限于千张和白二连干。经查,当事人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带有“银祥”标识豆腐的货值金额7万余元,经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鉴别系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非法经营额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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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菜市场检查生猪肉

此外,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集美区灌口镇黄庄里某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374箱涉嫌假冒“播窖”的白酒,该案仅用4个工作日就查明违法事实、全案移送公安部门,该案还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简报”典型案例。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查处了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宰肉5.2908万斤,货值61.4462万元。目前该案已进行立案调查。

成效明显:一年销毁货值29.64万元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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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假冒伪劣食品

从2020年10月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809件(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案件5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罚款910.5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8万元,查扣违法食品32.29吨。一年来,向公安部门移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件。

此次围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执法行动,其力度之大、规模之广、成效之显,得益于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提升专项执法的深度;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供销合作社共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六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提升专项执法的广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提升专项执法之震慑度。这“三度”,让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无处遁形!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为了提升专项执法成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为核心,加强网络监测,深入研判线索,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多渠道发现案源,深挖线索。对于罚没的假冒伪劣物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依法处置、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等原则,委托有资质的无害化销毁企业来销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一年来,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销毁活动中,销毁物品中含有假冒伪劣食品的共7次,共销毁货值29.64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涉及假冒名酒、不合格调和油、过期保健食品及调味品等。

细化重点:各区提升日常监管针对性

除了专项执法行动外,日常中,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日常监管重点。比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加强对辖区的28个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商、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及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要求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整治“城中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强化各段区网格监管职责。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风险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综合治理。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督促、提升作坊管理,引导和推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截至目前,辖区获证小作坊共24家;参与制定《土笋冻团体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方案,对16家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各发放2万元奖励。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商、小餐馆、食杂店、食品摊贩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变传统的食品监管模式,应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任务派发、流转、落实和反馈,实现监管触角全覆盖,打假治劣效率明显提高,查处的相关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4.7%。

2021年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924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68批次,总体合格率98.3%。为营造专项执法氛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多维度立体宣传,营造专项执法行动氛围,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维权意识、识假辨假能力。下一阶段,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会继续以强有力的打击声势为厦门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坚决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还农村市场食品一片晴空。

责任编辑: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