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上旬,各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牵头应急、林业、公安、文旅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旅游景区开展联合检查督导,1月中旬漳州市森防指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抽查,对发现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并责令限期整改。
漳州市森防指办公室组织抽查范围涵盖各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及各旅游景区,主要检查督导内容有: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总体要求,推动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真正把旅游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旅游景区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
3.加强与景区周边乡镇、村和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动机制。
4.将旅游景区禁烟防火纳入有关法规制度和乡规民约,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衔接机制。
5.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旅游景区经营单位的配合联动,解决旅游景区禁烟防火执法不力问题,坚决查处景区内各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6.旅游景区因地制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景区入口、重要景点、主要路口、周边村及各类服务网点等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栏、防火警示牌或防火标识;景区门票加注防火注意事项,提醒游客防范火灾,特别是让游客知道行为不当造成火灾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7.旅游景区加大监控巡护力度,采取严于平常的手段管住人、防住火。深入开展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突出抓好旅游景区各种设施设备、输配电线路安全运行隐患治理,以及相关道路沿线、林缘地带可燃物清理等,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消除。
8.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在旅游景区防火检查站和入口验票处,积极引导游客扫描使用“防火码”,强化对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教育提醒。
9.加强对景区内施工作业用火的管理,在高火险期禁止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景区,禁止在景区内吸烟、烧烤、野炊、生篝火、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
10.完备旅游景区防灭火基础设施,如防火道、隔离带、储水设施及水路管网等,精良装备,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经常性检修维护防灭火设备;配足巡护人员,强化力量队伍建设,建立必要的专业扑救队伍。
11.旅游景区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安全、紧急避险和人员疏散专门训练。
12.旅游景区专项制定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设定安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