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贤(1901—1931),乳名海姑,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黄田村人,曾任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等职,是闽西苏区财政金融先驱之一。
1919年夏,读过私塾的陈海贤在进步知识青年陈弼州、陈滨美的引导下,进入当年受五四运动新文化影响而崛起兴办的太平里大排“同志学校”接受新文化知识。此后,他多次参加了全校师生举行的反苛捐杂税示威游行,从而培养和奠定了他救国救民的决心。1928年2月,他配合林修富、林绍豪等人响应中共太平支部的号召,开展反对陈国辉军阀二万大洋“马路捐”的斗争,一举焚烧了高陂团防局,取得了反对苛捐杂税斗争的初步胜利。
1928年8月,陈海贤参加了太平里秋收暴动,随部攻打龙岩城等地,并在斗争中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5月红四军入永后,他担任太平区革命委员会高陂宣传队长。1929年10月,陈海贤被选为太平区苏维埃政府财政委员会主任。他在区苏成立后认真执行永定县苏政府各项政策、法令,协助区苏主席加强苏区建设,发动群众组织“劳动互助合作社”,培训妇女充当技术能手;发动群众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开展劳动竞赛。同时参与创办太平信用合作社、粮食调剂局、消费合作社和互济会等群众生产福利组织,千方百计为苏区人民服务。陈海贤还发动区、乡、村苏维埃干部和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县苏政府《财字通告第4号——关于统一财政决议案》,发动干部群众开展“每人节省一个铜板和四两大米,每户献三升谷”的运动,把节省下来的钱、粮连同公粮一起上交苏维埃政府支援革命战争。
1930年10月20日至25日,永定县第四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湖雷召开,由于陈海贤在太平区理财有方、政绩卓著,大会推选他为本届县苏维埃政府常委、财政科长。在此期间,他一方面依靠群众发展生产,多渠道地开辟财源,并加强苏区与白区的贸易往来;另一方面严厉实行廉政措施,紧缩开支,从而保证了军需民用,稳定了永定苏区前后方的物资、粮食供应。他为永定的财政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31年4月中旬,永定县第五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陈海贤被选举为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任职期间,他继续发展生产,兴办红军后方医院、红军被服厂、红报印刷厂、硝盐厂、石灰厂等,继续扩大信用社,消费合作社、互济会、粮食调剂局等,为巩固苏区经济作出了很大努力。4月下旬,他又主持召开了永定县第一次雇农代表会议,讨论“反富农路线,重新分配土地”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肯定溪南分田经验和中共闽西“一大”政治决议案中的土地革命政策,从而抵制了“左”倾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推行,使永定县大部分土地革命成果保存了下来。
1931年6月中旬,陈海贤因“肃社党”事件,在永定南门坝被错杀,时年30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海贤被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