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福建省财政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了省财政厅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支持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大保费补贴支持力度,不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有力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据统计,1—7月省以上财政累计拨付保费补贴5.6亿元,带动全省农业保险总保费达9.3亿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012亿元。
一是“提标”。将水稻种植保险的保额由原来的每亩400元提高到每亩500元,费率保持3%不变;将水稻制种保险的保额由原来的每亩1200元提高到1600元,费率保持7%不变,在尽量不增加农户负担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水平。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森林综合保险在每亩保费1.5元不变的基础上,每亩保额提高了50~320元,最高可达每亩1360元;烟叶种植保险每亩保额由原来的1160元提高到1300元。将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的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25%,各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后,养殖户仅需承担保费的25%。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对根据财政部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确定的产粮大县,其水稻种植、玉米种植和水稻制种保险市县两级财政应承担的10%由省级财政承担。
二是“增品”。在原有的中央财政补贴的水稻、水稻制种和马铃薯保险三种主要作物保险的基础上,增加玉米、油菜、花生种植保险,各级财政合计给予80%的保费补贴,农户只需承担保费的20%。在已将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纳入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基础上,将大黄鱼价格指数、赤潮指数保险纳入,省级财政给予30%的保费补贴。
三是“扩面”。在我省主要险种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综合保险以及渔工渔船保险长期保持较高覆盖率、农村住房保险长期保持全覆盖的前提下,进一步通过整合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优化保险方案、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等措施,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特别是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覆盖率。
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彭娉婷介绍,我省自2006年起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从最初的水稻种植、森林火灾、农村住房三个保险品种,发展到目前险种较为齐全、各级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涵盖了我省农户主要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产品保险,以及农村住房、渔工渔船等涉农保险。从2006年到2021年,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从3535万元增长到8.09亿元,农业保险总保费从3662万元增长到12.32亿元,风险保障金额从369亿元增长到3675亿元。2021年,我省平均每1元农业保险费能够提供298元风险保障,远高于全国平均的48元,资金撬动作用较为明显,真正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