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成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成立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及项目建设指挥部,设立永春县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并确定人员编制为12人。
二是制定通过湿地公建设总体方案。县第十二届104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方案》,并对湿地公园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
三是完成湿地公园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湿地植物水环境计划功能试验,《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程》《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恢复工程》通过专家评审,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完成招投标并迅速展开设计,完成湿地公园周边重点区位森林景观工程建设,抓好公园内废弃物集中清理、水质日常保洁、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境保护,完成高垅许港溪河口湿地、东关生态河道湿地工程建设,完成湿地公园界碑、界桩建设,完成河道生态清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