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落靠
2016-11-14   作者:   来源:国家林业局

   11月8日,2016年度省级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座谈会在福建厦门召开,会议重点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进行研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树铭出席座谈会。
  李树铭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和林业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森林防火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今年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就森防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和讲话,我们必须用最严格的纪律、最认真的态度、最负责的精神,把森林防火工作研究透、部署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好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成果。
  李树铭强调,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由我国国情决定,是森林防火多年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统筹各项森林防火责任的总纲。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森林火灾控制在较低水平,但在贯彻落实上,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到位的情况。要理清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其他责任制的关系,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细则,增强可操作性。要完善配套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运用,敢于问责,克服“不敢问、不好意思问、怕得罪人就不问”的现象。要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森林防火专业化水平,不断适应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需要。要遵循科学规律,做到实事求是,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做到真实、准确,科学研判火情。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解决森林防火保障措施。国家森防指今后将加大对各地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
  李树铭强调,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功夫在平时,关键在落实,归根结底领导要重视。森林防火战线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战线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提升森林防火战线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地位作用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国家森防指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林业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应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有效应对森林防火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建设、使用、管理好森林基础设施和装备,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要认清今冬森林防火形势,总结历年来森林防火的经验教训,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严阵以待,立足“做好防、力争早、能打大”,把森林防火各个环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当前各地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取得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今后一个时期如何以落实落靠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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