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县级生态林。从2008年开始,全市对重点区位和保护地带内未纳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范畴的林分,以及商品林中的天然阔叶林,只要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愿意划入生态公益林并签订生态公益林界定书,即列入县级生态公益林,由市财政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截止目前,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20.2万亩,全市累计划定生态公益林154.5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比达43.4%,是全省平均值31%的1.4倍。二是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府收储机制。武夷山现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36.31万亩,其中人工商品林10.8万亩,由于我省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实行限伐保护政策,产权所有者的“处置权、收益权”收到限制,影响了林农经营与管护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区稳定。武夷山积极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改革办法,提出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府收储方案,建立森林生态建设专项基金,通过购买、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进行政府收储,对九曲溪一重山及周边人工商品林进行收储(面积6.6万亩,林分价值约3亿元),计划五年时间完成,每年筹集资金2000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共收储人工商品林5297亩,已发放收储资金583万元。三是加大违规开垦茶山整治力度。研究出台了《关于协调解决违规开垦茶山整治执法工作会议的纪要》、《茶山综合整治网格化责任监管方案》等一系列茶山整治文件,明确责任措施,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市、乡、村网格化监管责任制、违规开垦茶山“黑名单”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四位一体”责任制。同时还充分借鉴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经验,将全市范围按市直部门、乡、村划分为四个不同层级的网格,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人员在履行职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近年来,全市违规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拔除茶苗5.2万亩,完成造林2.92万亩,占应造林面积3.36万亩的86%。森林公安共受理毁林种茶案件293起,打击处理违规犯罪人员138人(次),查处林政案件28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