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森林生态司法保护机制
2022-11-24   作者:苏燕   来源:闽北日报

为不断健全森林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林业行政执法司法职能作用,11月16日,南平市建阳法院驻建阳区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挂牌。

驻建阳区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将作为涉林案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平台的工作载体,紧密结合建阳区林业实际,将司法服务嵌入林长制,与区林长办合力探索构建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的绿色发展模式,进而充分发挥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中审判职能作用。

当天,建阳区法院与区林长办公室进行“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签约。

据悉,“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内容包括:

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辖区内涉林案件、执法等各类信息互动,在建阳区林长办设立建阳法院法官工作室,指派联络专员,负责具体事务。依托法官工作联络室建立涉林工作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及时互相报告工作动态、互通工作信息、相互抄送涉林工作文件等。

建立案件会商研讨机制——依托建阳法院生态“三合一”审判优势,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等交流协作,完善森林资源跨部门执法司法案件会商研讨机制,就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问题进行研讨,不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办案规程和证据规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解决方式方法,及时整治。

建立涉林纠纷调处机制——织密部门联动网络,由建阳区林长办统筹,建阳区法院与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司法调解组织等共建涉林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在处理涉山林权纠纷、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涉林金融产品、林下经济产业及林业碳汇等案件中,秉持联防、联排、联处妥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工作原则,为纠纷化解提供林业技术支持、调解组织保障及法律专业指导,在源头上疏导林业纠纷,确保纠纷化早化小。

建立生态修复联动机制——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密切配合林长制实施,建立健全涉林木林地破坏的原态、代偿、替代生态修复模式,在涉林刑事案件中,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同时探索开展涉林案件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相关事宜,多举措、多方式、多途径地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修复机制。

建立涉林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依托建阳区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强化涉林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建阳法院加强对建阳区山林权属争议、林权登记争议、林地征地争议、林业行政执法等行政争议的法律指导,推进建阳涉林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涉林行政争议,由建阳区林长办组织联席会,法院可在受邀后参加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共建宣传普法机制——建阳区法院与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加强生态保护联合宣传,结合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涉林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开设专题讲座以及采取实地走访等多元宣传活动,讲解林改法律法规、林业保护法律法规等,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公益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以驻区林长办法官工作室为平台,以‘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签订为契机,以林业绿色健康发展与生态司法保护衔接为落脚点,不断加强与林长制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形成生态保护发展合力,主动担当,将‘生态司法’有效嵌入‘林长制’工作,为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建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