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市(县、区)对2018年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美丽宜居村庄组织复核,现将复核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1-87304956(省农业农村厅),87628176(省住建厅)。
附件:2018年以前认定的美丽宜居村庄复核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6日
附件
2018年以前认定的美丽宜居村庄复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