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全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做出文旅贡献,体现文旅担当!”4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新闻发布会上,省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长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会上,肖长培着重介绍了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出台的《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为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全新动能。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激励措施》是福建省继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后出台的又一重要文件,体现了福建省委和省政府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主要包括5个方面23条,整合福建省文旅厅及相关厅局涉文旅资金3亿多元。
在激励县域文旅经济争优争先争效方面,包括支持县域文旅经济争先发展、区域文旅经济品牌创建等2条措施,如对获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每个给予300万元奖励;在激励文旅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方面,包括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数字文旅发展、文旅新业态培育、民宿健康有序发展、文旅产业园区建设等5条措施,如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每个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奖励。
在激励文旅融合和跨界发展方面,包括支持文旅融合精品打造、“+文旅”融合发展、舞台艺术与旅游市场融合发展、红色旅游发展等4条措施,如对入选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的,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在激励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升级方面,包括支持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文旅消费品牌创建、鼓励省外游客入闽、境外文旅市场拓展、文旅消费环境优化等8条措施,如对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激励文旅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方面,包括鼓励景区提质升级、支持旅行社发展、支持融资渠道拓宽等4条措施,如对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每个给予150万元奖励。
肖长培表示,《激励措施》充分体现政策支持的导向性作用,凝聚省直部门和各市县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这项政策出台,既考虑财政资金支持,更注重全方位政策性扶持,既考虑政策延续性,又注重政策创新,既考虑省级统筹,又注重呼应基层诉求。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还介绍了2023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筹备情况,这场盛会将于4月18日在宁德举行。(吴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