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做好林权登记工作,6月8日至9日,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会同林业局相关人员前往蕉城区赤溪镇、石后乡试点发放蕉城区首批林改林权证书。
此前,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林业部门对接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相关工作,根据原林权发证内容,逐宗梳理,建立台账,通过技术转换将其整合至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以满足登记发证的需要。同时,按照“不变不换、物权法定”的原则,召集镇、村(组)主要干部逐村核对证载四至面积等信息,确保“人山证相符,图属档一致”后予以发放。此次共发放赤溪镇林改林权证书64本、石后乡林改林权证书168本,进一步巩固深化了林改成果,释放林业发展活力。
据了解,林权证的发放以法律的形式固定林木、林地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爱林、护林、营林、造林的积极性,进一步理顺林业生产关系,让农民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真正做到了还山于民、还利于民,有效促进林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下一步,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加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