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审议通过《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到2025年力争全省竹产业全产业链实现产值1200亿元、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竹林经营主体100个以上、培育扶持2家以上年产值超30亿元竹制品龙头企业等一系列目标任务。
“福建竹资源丰富,现有竹林面积1845万亩,约占全国17.5%,居全国第一,推进竹产业全链条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省工信厅消费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发展,竹产业已成为福建省推动乡村振兴、稳农增收的重要产业。
如何进一步将竹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行动方案提出,要做好“竹产业”“竹科技”“竹工艺”“竹文化”四篇文章。
推动竹产业做大做强。每年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竹林经营主体30个以上,并纳入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范围;鼓励以建制村(社区)为单位,组建毛竹专业合作社;鼓励竹山经营权融资,发展“国企+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模式;支持在竹产区就近建设笋竹物理分解场地,每年新建30个以上;支持重点产竹市、县(区)科学规划建设小微园区和笋竹精深加工专业园区;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推动竹科技创新发展。成立省级竹产业机械设备技术创新研究院,加快机械化智能化装备研发,将符合条件的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推广笋竹采伐、竹材集运、竹物理初加工等机械,降低首台(套)装备补助门槛;鼓励企业更新迭代竹工机械装备,降低技改补助门槛,对投资额大、带动示范性强的技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鼓励开发“以竹代塑”“以竹代木”“以竹代钢”等系列产品,“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申报科技计划、科技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推动竹工艺提质升级。探索建设竹标准材交易市场,引导企业生产竹标准材并实现大规模应用;加快研究建立不同品质、规格、等级的竹原材料标准,支持建设省级竹产业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推动实现上下游产业对接、产能合作、原料集采等;支持举办“中国·海峡”竹产业国际工业设计大赛,并给予资金补助。
推动竹文化深度融合。鼓励开发“竹文化+”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品,将“以竹代塑”相关工作纳入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建设内容;鼓励各地举办国家级或省级林博会、竹博会等活动,建设竹产业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际化竹制品交易平台;支持笋竹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