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十一届福建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召开。会上,龙岩市委余红胜书记作深化林改工作情况汇报。
自龙岩市被国家林草局确定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和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以来,龙岩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实施林改“六项创新”,推动“双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龙岩林改经验列入中央党校课程案例。
一是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着力解决林农林木处置权不够灵活等问题。全面开展林木采伐制度改革,“率先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等四项改革举措被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吸纳,上升为国家经验。全市已办理试点自主确定采伐年龄许可证70份、蓄积量15466立方米;告知承诺制办理249份、蓄积量7058.8立方米。
二是创新林业碳汇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两山”路径转化不够通畅等问题。研究出台《龙岩市推进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实施碳中和林试点建设项目,与紫金矿业集团等企业开展碳汇合作,推动林业碳汇开发和价值实现。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在全国推广,并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是创新林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林业发展融资等问题。持续推动普惠金融系列产品扩面增量,发放“惠林卡”4.1万张,授信40.5亿元、用信25.4亿元;创新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发放林业贷款8.3亿元。在全国率先打造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四是创新林业经营机制。着力解决林地经营分散等问题。大力推进林业“三权分置”,加快林权流转,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市完成林权流转454.34万亩,林地规模经营面积达212万亩、占集体人工商品林面积的46%,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达1476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中林集团、广药集团、汤臣倍健等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林业规模化经营。在全国首创向台农发放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在全省率先开展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和集体林地林木股权改革试点。
五是创新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机制。着力解决国有林场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创新差异化绩效管理、场村合作、科研合作、产业发展等机制,建立“林农出地、林场经营、效益共享”合作经营模式,辐射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六是创新司法护航生态机制。着力解决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全面推行“林长+警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划分建立护林网格2212个,配备护林员1924名、林长4294人,实现森林资源监测管护全覆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9.21%,连续44年位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