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杨江勇呼吁加大力度扶持直播电商发展
2024-01-24   作者:胡光华   来源:中国福建三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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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溪县青年商会会长、福建业晋集团董事长杨江勇

在1月23日-27日召开的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溪县青年商会会长、福建业晋集团董事长杨江勇提出了《关于加大力度扶持直播电商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以直播带货为主导的新电商迅速崛起,据第三方统计,2023年福建全省网络零售额7926.9亿元、同比增长7.8%,直播电商等数字消费新业态依托其独特优势,成为促消费工作中的稳定器、加速器。

杨江勇在建议中指出,相比于江浙粤地区,我省直播电商发展整体上还有不小差距,主要存在政策力度不足、监管保障不够、源头品控不严三个方面问题,已成为制约数字消费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为进一步促进直播电商加快发展、稳健发展,持续壮大数字消费,激发数字经济活力。杨江勇建议省发改、商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在以下三方面给予电商行业支持: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商务部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支持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建议省上相关部门出台扶持直播电商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在资金扶持方面,加大对各县市区电商行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持比重,着重加快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企业孵化、人才引进和培训、仓储物流、产业供应链、金融对接等配套服务,给与配套的扶持资金和相应的运营补贴;在金融扶持方面,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与直播电商平台合作,通过设立“白名单”或评选评优等方式,对优质直播电商企业、优秀主播,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服务,有针对性地给于降息或贴息等扶持。

二是优化平台监管保障措施。2021 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深圳、杭州等地随之制定了《直播电商指引》,以此规范直播平台健康发展,建议我省加快制定相应的指引文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在监管制度上,建议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直播电商人员、行为和内容管理的标准、规范;在监管方式上,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调配合,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在宣传引导上,建议优化直播电商领域税法普及的方式和力度,提供专业直播电商法律法规培训,开展税务宣讲活动,下沉到各县市区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为直播电商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产品源头质量管控。在直播电商发展过程中,产品质量不佳、以次充好、维权困难等问题,已成为消费大众关心的痛点问题,为切实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督促引导直播电商平台建立全过程的产品质量管控流程和风险防控机制。

在前端选品环节,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完善的选品流程,包括对供应商和直播商品的初步审查、资质审查以及试样测评、卖点宣传等内容审核;在中间备货环节,督促直播相关机构建立选品审核台账备查制度,配备专岗品质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将不同批次产品报送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在终端销售环节,督促平台企业强化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并做好用户反馈意见的统计和跟踪,与用户共同进行产品质量维权。(胡光华)

责任编辑:徐辰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