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三支队开展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2017-01-09   作者:薛图南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1月6日,为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春节等重点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联合东山县大队前往东山县冬古、宫前和澳角村等地开展水产养殖执法行动。

  此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车次,执法人员10人次,抽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集约化养殖基地和个体散户养殖场等水产养殖企业6家,重点检查水产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以及用药、生产和销售等“三项记录”的落实情况,并向养殖企业负责人宣传使用违禁药物的危害性。检查中,在一家养殖场发现禁用药物呋喃西林和呋喃唑酮,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没收,并由东山县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针对检查中部分养殖场的“三项纪录”填写与保存不够规范、完整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养殖企业负责人予以整改。行动中,各养殖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了《福建省水产苗种安全承诺书》。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水产养殖用药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了养殖企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下一步,支队将根据省总队的部署,继续联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大辖区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