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落地中国,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相继在我国实施,林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逐渐成为林业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地”。
引进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发展林业的过程,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融资、运用、还贷的资金流程,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个平台和智力资源,进一步更新项目理念、完善管理机制、改进建设方法、提高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通过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将国际经验与中国林业实践成功结合,逐步形成一整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林业持续经营模式和系统高效的造林项目管理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林业从数量粗放型向效益集约型转变。
我国林业对外开放的亮丽窗口
1985年,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4500万美元,在14个省区开展人工造林,正式拉开了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合作的序幕。目前,我国林业共利用世界银行项目9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4个、欧洲投资银行项目8个,贷款共计19.43亿美元,受贷省份23个,人工造林1.19亿亩。
30年来,我国林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单一到多元,逐步规模化、集约化和常态化,贷款规模稳中有增、建设范围不断拓展、内外资融合发展初具雏形。
项目建设从最初以用材林建设为主,逐步拓展至国家储备林、林业生物质能源、森林碳汇、自然保护区建设、木本油料、经济林建设、林产品贮藏加工、近自然森林经营试点示范、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设施恢复重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研究与配套政策、服务体系建设等,从营造纯林向营造混交林、修复现有纯林转变,从注重新造林向森林可持续经营转变,项目布局也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向中西部生态较为脆弱地区转移,更多向中东部、西南、西北、东北地区倾斜,代表性和影响力更加广泛。
如今,林业国际金融组织项目不再只关注经济效益,开始向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统一的中高阶段跨越;不再停留在单纯引进资金,开始向引进资金与智力并重的中高层次迈进;不再单向接受国际社会的知识经验,开始向与国际社会交流分享知识经验的中高水平提升。
林业国际金融组织项目无疑已成为我国林业对外开放合作具有代表性的亮丽窗口。
示范引领现代林业创新发展
当前,我国林业工程建设中广泛采用的系统工程理念、契约式管理理念、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社区参与发展理念以及“分工序分层级检查验收”的质量监督办法、“造林模型”的成本管理办法、“先垫付,验收合格后再支付”的报账支付办法、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等,广泛来源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我国的成功实践,对提升我国林业现代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林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被地方政府和林农群众形象地比喻为“致富树”“希望树”,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项目覆盖600多个县,其中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占1/3以上。项目通过定向更新林农群众思想观念、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生产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机会、培植特色优势产业等,提升了贫困地区自主发展、共同发展、持续发展的能力。如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贫困县占75%,89万农户参与项目建设,据抽样调查显示,项目实施后,农民人均年增收翻了一番。
我国借助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大力发展集约人工林,建成的项目区现已累计增加人工用材林面积4500万亩,增加林木蓄积3.7亿立方米,每公顷蓄积量达123.33立方米,是全国人工林平均每公顷蓄积量的3.44倍。如今,这些人工林已成为我国木材供应的重要来源。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还通过开展项目准备、检查、专家咨询、培训考察等,锻炼和培养出一大批熟悉项目管理、精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了一支既有国际眼光、国际合作经验,又懂国际通行规则、具有实战能力的林业对外合作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利用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平台,各省区专项培训林农达数百万人次。
林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到今天,其成效和影响开始走出国门,赢得良好声誉。世界银行将“林业发展项目”和“国家造林项目”的成功案例,作为新技术转让和良好管理的典范在发展中国家推广,亚洲开发银行将“西北三省区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列为中国区优秀项目,将项目经验介绍给其他发展中国家。
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是最大,但在我国林业创新示范中的作用却很大;项目带来的优惠资金不是最多,但对从业人员思想观念转变和素质能力提升意义深远。
30年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为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改善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总结起来,其核心和精髓在5个“坚持”。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项目在林业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典型示范作用,这是项目成功的根本。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林业功能定位的变化,不同时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从酝酿构思、谋划筹备到建设实施,都紧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林业发展长远规划,以我国林业中心任务为导向,及时调整确定项目的定位和内容。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项目设计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公开、平等、自愿”相结合,采用国际通行的参与式磋商设计工具,始终让林农真正成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这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三是坚持公私合作、互利共赢。充分调动两种资源、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这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四是坚持吸收创新、试点推广。不断积累和丰富发展现代林业的经验,如项目资金垫付和有偿使用制度,率先引入国际通行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工具等,这是项目成功的途径。五是坚持风险防控、评估监测。项目建立了“项目前评估、项目中监测和项目后评价”的全方位、严格而科学的评估监测体系,并强化了科技和人才对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这是项目成功的保证。
引进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的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林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生态保护、木材供给、增收致富、科技创新等方面成为我国工程造林的杰出典范,为国内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成效和影响必将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