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微花园叫好
2019-06-14   作者:方金春   来源:福建日报

周宁赤岩村家家户户将房前屋后的空地改造成花园绿地,民宅变身生机盎然的微型花园;永安青水乡畲村500米内就可见小花园,畲家小楼掩映在盛开的花丛与婆娑的翠竹之间。在我省,这样的微花园、微公园越来越多。从净化、绿化到美化不断提升,乡村微治理的模式正在推陈出新。

由于面广量大、历史欠账较多,乡村环境治理相对滞后。远看风景怡人,近看大煞风景:青山在望,污水当前;稻浪飘香,垃圾恶臭;家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这样不和谐的生活场景,如何承载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实施乡村微环境治理,既补齐了生态短板,也化解了民生痛点。

生态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认为,生态美学就是“我要把自己所居住的那处风景定义为我的家”。当代生态美学的重要内涵就是要重塑“家园意识”,在与大自然的朝夕相处中,人们不必舍近求远,时时可以感受到家的温馨和田园的美丽。“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乡村生活,成为越来越多现代人追求的世外桃源。

“我家在景区”“我家是花园”,这样的生活,对于今天的许多农民而言,并非遥不可及。今天,微花园让人们有了更多的空间上的寄托、情感上的依赖和审美上的愉悦。当乡村人居环境变得整洁、卫生、漂亮,中国的广大乡村必将焕发出新的活力。

乡村环境治理,要改变片面追求“大美”的思维模式。现在,一些农民口袋有钱了,大兴土木,争相盖起大宅高楼;乡建项目一味贪大求全,造景必言花海,曲径皆成通衢。其实,大有大的气势,小有小的微妙。郑板桥就曾谈到他的家居之乐:“十笏茅斋,一方天井,修竹数竿,石笋数尺,其地无多,其费亦无多。”农村环境整治既要全力而为,也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资金,引导农民共建微花园,不失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可为之路。

乡村环境的美化,离不开群众“拈花惹草”的参与热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成为“生态人”或“绿色成员”,这是当下社会个体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农村环境整治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光靠政府的投入肯定不足,必须坚持“美丽”接力,提高百姓参与的热情。众人拾柴火焰高,赤岩村村干部带头种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这种“美美与共”的共建共治做法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朱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