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共享碧水青山
2016-08-10   作者:   来源:中国水利报

 在福建省福安市潭头镇高海拔地区的高岩村山涧中,一座高约8米、宽10多米的小型拦水坝格外显眼。“这坝是用来蓄水沉淀的。这样,下游能喝到更干净的水,我们上游的村庄环境也会变得更美。”今年参与修坝的村民苏春灿介绍说,这个拦水坝是福安市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建设项目之一。

  2014年,福安市在加强环境整治的同时,给潭头等10个上游乡镇共发放流域生态补偿资金600万元,用于重点流域内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和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

  2015年,福安市将此项资金追加至800万元,并计划今后根据财政收入情况保持适当增长。这一机制的建立,使福安市成为闽东生态补偿力度最大的县级市。

  为了青山绿水有所舍弃

  福建河流水系众多,水资源丰富,随着流域经济快速发展,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压力不断增大。

  2003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2008年5月,闽江、九龙江流域列为全国首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的六个试点地区之一。2015年,福建省政府印发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大生态补偿金筹集力度,并向流域上游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建立起用标准化方式筹措、用因素法公式分配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福安市投资投劳治理水源、美化环境,获得相应补偿资金,看上去是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对于福安上游乡镇而言,却是多年来“舍”与“得”博弈的结果。

  福安市近年来将全市规划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生态旅游区三大板块,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一方面,发挥中南部沿江沿海港口腹地优势,打造园区产业支撑平台,增加经济总量收入。另一方面,强化西北部和上游乡镇生态保护,侧重发展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增进民生福祉。

  “这就是现今提倡的‘既要金山银山,又要青山绿水’的发展模式。”潭头镇镇长章桂平说,潭头水库是市区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处交溪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潭头等乡镇只能定位为生态农业绿色旅游区,对大型工业企业的投资意向要舍得放弃。

  2010年,潭头镇时任班子曾打算在富罗坂村建设占地约120亩的工业区,以此扭转潭头镇工业薄弱现状。但考虑到取水口上游保护问题,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园区规划设计最终作废。

  同年,潭头镇出台了跨度20年的总体规划,将全镇定位为“福安市区后花园”。此后,相继“找上门来”的重钢、电机、养殖等污染企业项目都被一一放弃。

  对此,现任潭头镇党委书记王剑敏表示,保护上游水域生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仅靠一任班子是远远不够的,每任班子在面对污染的“短平快”高收益项目时都只能放弃。

  生态补偿带动乡村特色发展

  相对下游沿海乡镇,潭头等上游乡镇财力有限。以潭头水库边的大庄村为例,由于缺少环境整治保洁经费,其700多米的生活区沿水岸线,一度变成“垃圾漂浮区”。

  生态专项补偿金从何而来?福建省创新生态补偿金筹集方式,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办法,按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筹集,建立了市、县出资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明确流域范围内的市、县财政均按照上一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省财政上解域生态补偿金。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市、县政府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工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总量计算筹集流域生态补偿金,由市、县政府通过年终结算上解省财政。福建省政府加大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每年整合筹集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3.1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1.6倍。

  启动生态补偿机制后,潭头镇在两年间共获得181万元的流域生态专项补偿金,主要用于上游高海拔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垃圾处理焚烧厂建设及生活环境保洁、垃圾清运等方面。由此,上游和库区周边环境生态明显得到改善,库区周边的东昆、大庄、渔溪洋等5个村相继获得省级水利风景区称号。下游的富罗坂村因此也吸引厦门企业对水上游乐项目产生了投资意向。

  如今,潭头镇的29个村,有11个被列为省级美丽乡村,4个获评省级传统村落。其中,有两个村分别被评为“全国最美休闲乡村”和“中国传统村落”。良好的生态环境,近年来陆续吸引多个大型特色休闲农业和文化旅游企业来此投资发展。

  舍去经济指标增长,换来的是青山绿水,带动了乡村文化旅游发展,也增加了当地群众的收入。潭头镇大庄村农民陈玉弟说:“以往农闲时要外出打零工,现在游客多了,自家门前就能挣钱。”

  重点流域生态补偿作为福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种经济手段,是对上游乡镇和饮用水保护区放弃发展机会的经济补偿,不论是以工业来反哺农业,还是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区域的保护性投入,都需要长期的投入和有效执行,才能见其价值所在。

  值得欣喜的是,如今,福建省也在不断探索重点流域下游地区与上游地区建立协商平台,下游地区根据与上游地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和改善情况、生态保护情况等,对上游地区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同时,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其他方式,加大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力度。

  今年5月,《宁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提出加快建立健全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力争到2020年,构建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宁德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福安市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市将继续深入实施生态市战略,在严守生态红线、注重源头管控的同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争创国家级生态市,全力打造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美丽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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