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浦城:推进山垅田复垦改造 确保粮食安全
2020-06-16   来源: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福建省地形地貌独特,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人均耕地较低,山垅田占比大。山垅田低产改造缺乏资金投入,建设滞后等问题制约着山垅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定和提高,浦城县处于闽北山区,山垅田比重较大,耕地资源更是非常有限。为确保粮食安全,保护有限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近年来浦城县稳步推进山垅田复耕开发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浦城县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成立县“粮安办”,将粮食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了县、乡、村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识到抓好耕地抛荒治理、山垅田改造工作、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山垅田改造复耕开发的认识。以保证老百姓“米袋子”安全的高度,把山垅田复垦改造作为重要事务 工作来抓。 

  (二)调查摸底,摸清情况

  对山垅田开展调查与统计,扎实开展抛荒撂荒治理,逐村逐组逐户抓落实,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指导。2020年4月底至5月底,枫溪、古楼、石陂等多乡镇召开耕地抛荒复垦工作推进会,就如何治理耕地抛荒、山垅田开发利用,保障粮食安全问题进行部署。枫溪乡将整治耕地抛荒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切实挂钩,对工作不力的村主干进行严厉处罚。古楼乡各村通过召开村组干部和农户代表会,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动员,摸清抛荒耕地底子,并建立工作台账,为下一步开展粮食种植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山垅田复耕开发的政策措施,做到政策宣传深入到村、到户,引导广大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主动参与山垅田复耕开发。积极宣传山垅田复耕开发、防范耕地抛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因地制宜,鼓励种植

  根据浦城县不同乡镇山垅田资源要素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种植的作物,鼓励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尽可能多种、广种。对生态条件好的山垅田,推动优质稻生产基地建设,开发无公害稻米、绿色稻米、有机稻米等高品质稻米。对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山垄田,引导农户种植中药材、花卉、牧草、水果等经济作物,最大程度减少因种植效益差而产生的耕地抛荒。 

  (五)推动农田开发项目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山垅田复耕的七条措施及相关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复耕开发的力度,推动土垅田复垦开发项目。2020年枫溪乡协同县农业农村局、枫溪乡农技站,推动山垅田复垦项目,在海拔1200米左右的枫溪乡胡推村建立生态农场基地,该项目采用“企业+村集体+家庭农场”的合作模式开展,前期由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供种子,村集体沟通协调土地流转使用,农场带动农户负责栽培管理,从而对抛荒地进行复垦,提高农民收入。 

  (六)鼓励经营主体流转抛荒耕地 

  通过技术支持、项目引导等帮扶措施,引导山垄田承包经营权的科学合理流转。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经联社等经营主体流转抛荒耕地,对规模利用抛荒耕地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临江镇以万鑫家庭农场作为突破口,在水东村流转抛荒山垄田353亩,作为水稻种植基地。在《制止耕地抛荒提高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推进会》上,万鑫家庭农场与水东村签订了10年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全面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七)落实政策,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浦城县于2018年启动“浦城县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暨粮食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县政府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基金,在优质品种、稻-药栽培模式、适度规模经营、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品一标认证等方面给予补贴,两年来共计补贴资金499.39万元,其中2018年278.2万元、2019年221.19万元。结合“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创建项目在粮食收购环节给予补助,符合“浦城大米”团体标准的稻谷按高于国家保护价20%的价格进行收购。同时,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等稳粮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目前已落实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共计51.60万亩。

责任编辑:郑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