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强化行业监管 创新机制取得新成效
2020-07-10   作者:蒋锦仕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日前,从福建省水利厅获悉,该厅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水利行业强监管各项工作,在建立健全督查体系、落实保障督查经费、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大力推动督查培训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7月2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宝恩一行前来福建作专题调研,对福建省水利厅近两年来所探索的既高效又有效的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服务保障、监管能力、力量整合、小型水库管理模式等方面有六大创新亮点值得推广和借鉴。

多措并举,完善水利强监管框架

机构改革后,省级层面实行建管分离,为建立健全督查体系,福建省水利厅组建了厅监督处,对应部监督司,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成立省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厅党组书记、厅长赖军担任组长,相关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设立厅监管办,从直属事业单位抽调5名处级、20名技术干部组建工作团队,集中办公,全部脱离原单位工作,统筹、组织、指导推进全省强监管工作;建立专家库,集中整合技术骨干、离退休专家和第三方力量作为人力保障,建立由933人组成的省级水利行业“强监管”专家库,打造能打硬战的专业督查队伍,为全省“强监管”工作提供支撑。

保障督查经费方面,在福建省财政厅支持下,2019年财政追加1000万元预算作为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2020年及以后强监管业务列入省级部门预算;建立服务保障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强监管业务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针对水利行业监管规章规程规范标准还不完善、监管能力和手段欠缺等问题,福建省水利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福建省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福建省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标准》《福建省小型水库巡查责任人培训手册》《福建省小型水库管理制度范本》《福建省省级以上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规定覆盖了河湖管理、水资源水环境、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防汛安全、资金管理等监管领域。

与此同时,大力推动督查培训。强监管工作开展以来,福建省水利厅共举办了7期业务培训班,受训人数达2120人次,特别是2019年6月25日举办了覆盖厅机关、厅属处级以上和市、县(区)班子成员参加的行业强监管视频培训动员会,厅主要领导主持,邀请了部相关司局领导解读、指导,通过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归纳了水利督查‘1234’工作法。”福建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工作法即每年结合水利部督查计划和福建水利工作实际,制定1份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确保全年督查工作有序进行;每次督查前做好方案制定和查前培训等2项工作;督查中注重做好问题发现、问题认定和录入系统等3件事;督查结束后紧盯情况汇总、督查通报、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等4个环节,确保督查工作闭环管理。

据介绍,2019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福建省水利厅监督办已统一组织实施了10批次督查、稽察,派出督查组519人次,覆盖209座大中型水库、注册登记的3433座小型水库、62个省重点在建水利项目、17座在建中型水库项目、39个开发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36个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和79处水利工程,并对3市6县水利财政资金进行复核;先后约谈了7名县级政府分管领导、20位市县水利局领导、5个市场主体,通报批评2个落后县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聚焦民生,督查水利工程隐患风险

在强监管过程中,福建省水利厅立足“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监管,聚焦安全、生态、民生事项重点难点焦点,尤其是水利行业的农村饮水安全、在建项目工程安全、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等风险领域开展督查、整改。

为聚焦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福建省水利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厅长赖军亲自谋划、协调、部署,分管厅领导具体研究、及时推进,厅级领导抓好区域协调落实,深入一市一县一村入户检查。

福建省水利厅派出62个工作指导组下沉一线,从县级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入户排查、现场评价、整改落实等全程参与,做好协调推进和帮扶指导。通过对贫困户饮水安全的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4项指标的现场评价和排查复核,逐户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截至目前,全省4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情况,已实现排查复核100%、入户评价100%,问题整改落实100%。

为抓好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福建省水利厅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推进水利在建工程、已建工程、非工程措施和房屋安全管理等4项整治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2个专题任务和6项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表,落实清单化管理,切实保障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紧盯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福建省水利厅建立“厅领导挂片、相关处室联络、一项目一处级干部挂钩”督导机制,由厅级领导担任区域协调组组长,厅机关业务处室和单位负责联络,处级干部一对一挂钩督导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为突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福建省水利厅组织对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应急预案、运行管理工作要点、“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以及专项检查问题清单等多个方面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福建省水利厅组织68个督查组226名专家分赴82个县(市、区)对2565座小型水库进行了全面安全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基本摸清了全省小型水库安全状况、隐患风险和管理症结;通过24座社会化管护管理机制试点,在全省因地制宜予以推广,以整市、县等为单位集中购买社会化服务,破解了小型公益性水库无人管、无人修的难题。

锐意进取,机制创新亮点可圈可点

在福建省水利厅扎实推进全省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过程中,一些机制创新亮点可圈可点。

在积极探索部省联动督查机制方面,福建省水利厅厅主要领导带队赴太湖局会商联合督查工作,探讨压实问题整改、深化成果应用、推动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从“有实”到“有能”的有效举措,探索建立“强监管”对接共建的长效机制,综合“正向推”和“反向查”的监管模式,切实推动形成流域与地方监督工作同频共振、协调联动的“整体强”监管格局。同时,福建省水利厅成立由厅级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处室承担联络工作的8个区域协调推进组,并由厅领导带队开展特定飞检,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在推进水利建设市场数字监管全覆盖方面,福建省水利厅限期实现62个在建省重点和235个重大水利项目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管平台全接入;对建安费3000万元以上水利建设项目,全面推广实施水利工地标准化建设;建立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将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所有市场主体,纳入双随机监管工作范围;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的认定、监管和限制制度,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动态跟踪评价。

在探索改革水利综合执法方面,福建省水利厅强化涉河综合执法,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法院、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作用,赴连城、上杭联合开展督导调研,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河湖陈年积案“清零”行动,认真查缺补漏,逐一细化,落实执法主体、督办主体、责任主体“三个主体”及其责任人。截至目前,案件已清结23件,结案率100%;探索综合执法改革,撤销省级执法队伍后,深入调研水行政综合执法机制情况,与省环保厅对接综合执法目录,厘清执法主体权限和执法边界,探索建立两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

责任编辑: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