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2021-12-20   作者:许云贵   来源:《中国人才》杂志

科技特派员制度首创于福建省南平市。2021年3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平调研时,强调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让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

近年来,南平市累计下派11批1.39万人次科技特派员,目前在岗的1686名科技特派员覆盖了南平全部建制村和绿色产业,科技对农业增长贡献率从1999年的33%提高到目前的60%以上。

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概况

南平市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市,70%以上人口在农村。上世纪90年代后,原有以粮林为主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南平的传统农业面临重大挑战。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持续下滑,以林业为支撑的乡村财力也难以为继,农村各种矛盾不断加剧。

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南平市发现“三农”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矛盾,就是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具有强烈需求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农村科技服务“缺位”之间的矛盾。一边是农村人才匮乏,一边是大量的科技人员闲置在机关,大批农业科技成果远离农民,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期,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农村长期实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必须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变。

在此背景下,南平市将破解“三农”难题的突破口,选在创新农业和农村科技服务上,科技特派员制度应运而生。经22年探索实践,在全国得以推广,形成了蓬勃发展态势。回顾这个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探索阶段。1999年2月,首批225名科技特派员奔赴南平市215个行政村,开创了科技下乡之路。2000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南平调研时,对南平创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给予充分肯定,要求继续坚持、不断深化。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深入南平调研,指出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切切实实地将科学技术转化成了农民口袋里的钞票”。同年8月,习近平同志在《求是》杂志上发表了《努力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署名文章,提炼出“高位嫁接,重心下移,夯实工作基础”的农村工作思路,为之后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全面推进阶段。习近平同志到浙江任省委书记后,将科技特派员制度成功移植过去。浙江聚焦科技特派员工作全流程,逐步形成了以“精准谋划、精准选派、精准服务、精准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浙江模式”。同期,科技部在西北、西南地区试点,总结推广了以“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南平模式”。2004年底,全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60余个县(市、区、团场)借鉴南平经验,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2012年起,科技特派员制度连续六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6年5月,国务院出台《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一个地方的探索实践正式上升为国家制度安排。

创新转型阶段。2019年10月21日,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由此开启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崭新航程。特别是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南平考察指出,要很好总结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继续加以完善、巩固、坚持。并再次明确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让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

南平市主要做法与成效

多年来,南平市持续深化创新,推动广大科技特派员发挥党的“三农”政策宣传队、农业科技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带头人作用,为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发展作出了南平贡献。

——构筑了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推动人才资源整合,改变了以往农村科技服务“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

一方面拓宽选派渠道。构建上有高校院所专家、中有科技服务团队、下有乡土人才的“宝塔型”科技人才服务体系;另一方面,突出高位嫁接。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引进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706个、法人科技特派员45个;还推动科技特派员在服务第一产业的同时,向第二、三产业延伸拓展,从单一科技服务向综合服务拓展,从节点服务向全链条服务拓展。

——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大产业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力度,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方面,突出项目对接。依托院市、校地合作渠道与各个项目成果对接平台,科技特派员在南平市累计实施科技项目1.5万项;另一方面,着力技术攻关。在科技特派员助力下,南平市突破了杉木育种等一批关键技术,累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6万项/次,科技对农业增长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推动了脱贫攻坚与农民增收。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作用,将技术、信息、资金等关键要素导入农村,全面提升产业规模。22年来,累计带动发展家庭农场2650户、专业合作社3635家、龙头企业103家,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9.8%。

一方面,带头创业帮扶。科技特派员制度带动全市3.7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个省级贫困县和346个贫困村“摘帽”;另一方面,发挥科技特派员的农业科技传播者作用,培育造就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此外,科技特派员通过融合挂钩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党群工作者等多支队伍,形成了农村较高素质的人才群体互动联动的工作格局。

——搭建了要素保障服务平台。搭建金融、信息化、教育培训等平台,促进供需有效对接、科技精准导入。

一方面,打造金融支撑平台。除每年市、县安排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计划资金外,在国内创新推出了“科特贷”等金融产品和专项资金;另一方面,推动标准化管理。从服务、管理、评价等方面制定规范,并获国家标准立项;还成立了多个科技特派员协会,开展志愿服务、技术需求对接等工作。成立全国首家科技特派员学院,开展研究和交流活动。

——强化了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出台《深化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十项措施》等政策,从机制上推动、从待遇上保障,不断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

单列年度优秀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晋升职级。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保障个人待遇。支持他们通过技术入股、成果转让、领办创办企业等方式,与农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当下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存在的问题

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以来,有效提升了科技服务基层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机构改革后,县级科技局撤销合并到发改部门,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机构普遍少编缺人,科技管理职能弱化,出现“小马拉大车”现象。此外,相较于驻村第一书记常年在村服务,部分科技特派员还需两头跑,兼顾原单位工作。地方在日常管理上缺乏有效抓手,少数科技特派员存在失管、脱管现象。

供需匹配不够精准。部分地方科技特派员专业存在同质化现象,导致供需服务不够精准,如南平市某县,县域内技术人才的专业多集中于食用菌栽培、畜牧兽医等领域,而农产品营销、农业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匮乏,无法满足服务地需求。目前科技特派员主要以“单兵作战”为主,服务全产业链发展的“团队作战”较少,跨界协同、领域拓展不够,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乡土人才总量较少。目前科技特派员主要以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专技人才为主,对“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人才选认力度、培训指导不够,难以满足农户日常技术需求。如某位烟农反映,“省市专家有时讲的内容太深奥,不好理解,还是我们本地的‘烟技员’教得实在。”

利益共享存有障碍。国家和不少地方的政策,鼓励科技特派员与基层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但现有政策还存在局限性。企业科技特派员建立利益共同体相对容易,但对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技特派员能否创办企业、如何入股取酬等没有细化规定,多数科技特派员心存顾虑,担心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普遍希望从更高层面出台政策。

优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努力方向

——健全完善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县(市、区)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行政村工作室全覆盖,并根据服务范围充实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

推动科技特派员评价改革,设立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量化考评体系,把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绩、农民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标准,把服务一线实绩、成果转化实效等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巩固创新选任模式。全面推广完善科技特派员“双向选择”机制,通过“菜单式”“揭榜式”等服务方式,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的精准性。吸纳乡土技术人才和产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中的技术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利用其自身优势,使得科技供给更加贴近农村及农户发展需求。

同时,支持鼓励各地在全国跨区域、跨界别选拔人才,推动科技人才跨区域服务,扩大科技人才的选择面,实现科技服务精准对接。鼓励各地建立行业科技服务团队,发挥整体优势,弥补科技特派员个体服务能力不足带来的缺陷。

——优化服务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进一步完善扶持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建设的政策,做到措施明细、操作易行。特别是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科研成果转化,要对政策适用范围进行清晰界定。

进一步明确高等院校、农科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科研成果。可探索实施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备案制度”等,通过科学合理的监管,完善利益共同体机制。

(作者:许云贵 作者单位:南平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