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梯次推进,以河湖长制为抓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先在福建省探索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全链条开展村内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农业灌溉用水、沟渠水塘小微水体的系统治理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衔接,统一规划、一体化建设,形成全链条、系统化治理模式。
经过多年努力,全市133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治理。其中,659个自然村(占49.3%)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660个自然村(占49.4%)采用集中处理模式,共建设532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达4万吨/日,出水执行《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出水达标率约为85%;剩余17个自然村(占1.3%)采用分散治理模式,通过建设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尾水还田还林处理。
2012年以来,厦门市按照“全链条提升、全过程管控、全市域治理”的模式,系统化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全面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坚持“全收集、全处理”,最大限度防止污水入河、入湖,坚持“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污水水量波动对分散处理设施的不利影响;坚持尾水回用,最大限度做好污水资源化利用。
规范污水收集处理,全链条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规范污水收集。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实现污水应收尽收。针对实施条件较好的村庄,按照“应分尽分”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雨污分流,按照“源头收集三根管”的要求,将厨房、卫生间、洗涤池三股污水有效收集进入污水管网。针对实施条件有限的城中村,按照“能分则分、应分尽分”的原则,对污水沟、污水暗涵、建筑合流立管进行改造,重构雨水系统。同时,污水收集管网与道路修缮提升项目同步建设。
二是实施达标排放。制定《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测监控工作方案》,根据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对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监测、监控,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内部有较多小作坊的村庄,在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站点前端,增设集中式预处理或调节设施。设计处理规模 200吨/天以上的站点,要求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流量及电量计量设施。
三是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控。制定《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技术指南》《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操作手册》,细化排水体制、管网布置、泵站设置、分散式处理站点建设,指导各区规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是强化验收考核。各区结合实际,对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分户验收制度,构建分户验收和资料归档体系,“一户一图、建档立卡”,依据村庄门牌号逐户开展分户竣工验收,并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归档,实现管网数据同步录入信息平台。制定《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在考核过程中对村庄内存在“黑臭水沟”实行“零容忍”,对雨污分流率低于90%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是推进尾水利用。积极引导同安、翔安等缺水地区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尾水回灌农田。同时通过增设生态湿地的方式,对未立即进行回灌的尾水进一步净化处理,储存于农村水塘等用于旱季灌溉,最大限度实现尾水资源化利用,如翔安区已有23座处理站,日回用水量约1800吨。
打造建管一体化平台,全过程标准化运维
一是推进建管一体化。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引进专业运维单位。督促运维单位参与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确保建成后能够顺利移交、正常运维。
二是建立智慧管理平台。依托城市排水管网一张图、排水管家App等信息化技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将管网信息、排水户信息导入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排水智慧化管理。大力推行“一户一码”,扫码后即可查询农户自家及其周边的排水情况,大大提升管网运维水平。采用智能化液位监测,在村庄总出水口检查井中安装液位计,实时掌握管网液位情况,检验雨污分流成效。
三是推行精准化运维。根据不同治理路线、环境容量,将村庄分门别类施治,分别制定精准的运维标准,明确人员配备、巡查内容、巡检频次、故障报修响应时间等标准,强化运维管理人员日常操作规范。其中,分散式处理和截污纳管的村庄污水管网做到每周一巡查,处理设施做到每日一巡查,对于采用清单化管理的城中村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两次。
建立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可持续常态化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厦门市排水管理办法》,将农村排水管理纳入其中,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顶层设计,同时强化农村经营户的排水许可监管。
二是定期规范检查。根据不同治理形式,制定标准化运维服务评分表,对农村污水设施运维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打分,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检查结果作为各区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组成部分,且与企业运行管理费用挂钩,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长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