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保障。记者近日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福州8个有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中,闽侯、长乐、福清、连江、罗源、闽清已开工建设,晋安、永泰相关项目也将于年内开工。
在今年初召开的福州市人代会上,罗枫和程辉代表提出《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相关问题的建议》,建议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力度,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强化供水安全保障,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加强与卫健、环保等部门工作联动,共同做好水质监测监督工作;鉴于农村发展生产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用水需求、污染防治和基本农田、城市建设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取水口、划定水源地保护区。
这份建议是今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之一,由福州市水利局牵头多个部门负责办理。
记者从福州市水利局获悉,福州已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县市级部门网站公布责任制情况。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该项目以县域为单位,以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智能化小型供水工程为辅,打造全域无死角供水体系,实现全民覆盖、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的供水保障模式。”福州市水利局在回复代表建议时表示,“通过大水厂管网延伸和小水厂的巩固提升建设,可解决偏远地区供水能力不足、农村饮用水水质不稳定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证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同时,采用‘一区县一公司’建设管理模式,实现县区全域供水工程建后管护一体化,补齐建后管护短板,形成工程长效机制。”
据了解,对于代表们关心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福州在全面完成全市36个“千吨万人”和155个千人以上农村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已完成整治的“千吨万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确保解决水源地环境问题。同时,福州拟保留生猪养殖场163家已全部完成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