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首推林业“地票”改革
2023-08-02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

近年来,漳州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行林业“地票”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三次分配积极作用,破解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边界不清、权益不均、变现不易等问题,探索出一条“集体得财、林农得益、经营得利、社会得绿”的林区共同富裕新路径。2022年6月,省委省政府发文推广“漳州地票”经验做法。2022年12月,“漳州地票”代表漳州市参加全省改革创新项目评审,综合成绩在设区市22个项目中获第二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将“漳州地票”改革经验上报中央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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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以票分权”机制,破解“三权分置”困境

在集体林改初期,漳州地热条件好、林木生产快、投入产出比高的特点,吸引嗅觉敏锐的社会资本陆续以低价长期承租集体林地。流转中,集体林地经营权得到有力保护,但所有权和承包权却被淡化和忽视,林地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无法有效区分,实际收益权仍在经营者手中,集体林改的红利未能让各方共享,成为制约林区共同富裕的短板。2022年,漳州市在持续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基础上,将深化林改的着力点向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上延伸,出台《林业地票、林票管理办法(试行)》,以“出地给地票、出钱给林票”的方式,引导村集体和村民以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入股,实际出资人以林木所有权人和经营权入股,将地票、林票作为二者的股权收益凭证,参与合作营造林项目分红,以“两票配套”来破解“三权交织”,巩固村集体作为所有权人的主体功能,真正明晰“三权”边界。截至目前,漳州市已铺开首批改革样地2个村4633亩,实施试点744亩,发放地票58.9万股、林票253.7万股。其他县区26个村全面推广“两票”总面积2086公顷,计划发放地票2047.2万股、林票2791.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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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按票分利”机制,破解“权益落实”难题

随着森林经营效益的提升,漳州工业原料林10年种植期纯利润从林改初期1000元/亩上涨至目前的1万元/亩,林地流转租金从10元/年·亩上涨至近年的250元/年·亩。由于林改初期林权承包流转合同期普遍长达20—30年,当前村民可获得收益仅为种植纯收益的1/100,村集体由于已经分山到户,已无法从中获得收益。作为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和承包权人的村民无法从日益提高的地租中获得财产性增值收益,是集体林地“三权”权益落实难的最大问题。“漳州地票”改革坚持“有产者有权、有权者有益”,聚焦“三权明晰”后的林地、林木的收益分配问题,依托省属国有林场对造林项目进行集约化规模经营,村集体和村民分别以“地票”方式分得3%和17%股份纯利,国有林场作为经营主体分得控股的51%分红,同时对社会资本开放剩余29%股份投资“林票”渠道,让股权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根据漳州市近5年来国有林场经营项目平均收益计算,每个轮伐期(10年),村集体通过“地票”可实现300元/亩的村财增收;林农可获得1700元/亩的净收益,是原林地租金收益的5至10倍。经营权人通过“林票”净收益达4500元/亩,年投资回报率约13%。按漳州市可参与林改的650万亩商品林计,“两票”可增加村财收入近2亿元/年、林农增收11亿元/年,为基层组织巩固、林农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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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拿票变现”机制,破解“流转变现”瓶颈

在城乡二元体制、集体林地无法入市的背景下,所有权人和承包权人的权益表达难,变现更难。出于风险顾虑等因素,金融机构对林业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贷款周期一般仅1—3年、贷款利率普遍上调30%~50%,且手续繁琐,造成林农贷款难、变现难,大部分林地林木因缺乏资金难以进行高质量经营。“漳州地票”改革在制度上突破其他地区由林业部门单独监管的局限,由林业、人行、银保监和金融监管等4部门协同加强地票林票审核、发放和交易监管;在技术上由自然资源部门全程参与林地精准确权、构建林木生长模型,并自主搭建漳州“林业票证管理平台”“林业交易平台”,为“两票”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在机制上由项目经营单位提供产量及两票兜底回购保证,保险机构提供完全成本保障。多重保障进一步打破了森林资源流动性差的壁垒,社会资本不需为“不懂林业”而顾虑,直接通过“两票”投资林业,通过证券化运行,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集体林真正变村民的“活银行”,参与林改的各方都能从做大林业“蛋糕”中实现利益最大化。截至2022年底,金融机构已向全市国有林场授信2000万元,向试点村各授信500万元,发放首笔林业“两票”质押贷款9.5万元,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4亿元,同比增长45.03%。

责任编辑:徐辰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