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7-05-27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调研及日常监管情况看,校园及周边食品仍然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城乡差距较大、农村学校食堂硬件条件不足等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一、问题导向,“销账”监管。结合在“大摸底、大排查”、“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管中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科学划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优化量化分级管理,对优质企业予以鼓励帮扶,对不良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并实行“销账式”、“清单式”监管治理,不断减少问题存量,促进良性循环。

  二、创新机制,提升水平。深入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逐步实现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大部分建成“网络视频厨房”,督促学校及相对人落实好主体责任,让监管部门、家长和社会各界能够适时监督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加强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争取地方财政及相关部门支持,积极探索、创新推进责任险制度,力争大多数幼儿园、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切实通过保险机制化解和分散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权益。及时总结经验成效,积极探索、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字当头,重点整治。根据校园及周边食品特点,集中时间、集中范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查重处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自然人的惩戒力度,让败德违法者付出代价,形成震慑。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的抽检、快检力度,严格落实抽检不合格公开约谈、追责及“两个公开”(公开抽检结果、公开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制度,强化检验检测结果运用,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靠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四、社会共治,合力推进。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定期会商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全力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及“四有两责”的落实。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继续加强与教育、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强化日常监管,齐心协力做好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强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全面促进校园食品和外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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