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以临期商品为主题的网店、商超悄然兴起,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而当前,过期食品竟也开始登上电商平台的销售页面。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过期食品被冠以宠物饲料的名义,带上“宠物食品,禁止人食”的提醒,在部分电商平台出售,且销量不低。有网友评说,“让猫咪改善伙食”“狗狗很喜欢吃”。
过期5个月的蒙牛早餐奶,10.8元可以买一整箱;过期半年的火腿肠,14.5元可以买5斤;过期3个月的辣条,16.8元可以买5斤……这样的价格,难免让人心动。虽然很多消费者看到了商家的提示,知道这些便宜到离谱的食品都是过期食品,但还是因为价格划算,将其买来作为宠物饲料。
然而一个问题随之而来:食品过了期,就可以当作宠物饲料售卖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从这一角度来说,相关网店商家虽然在销售页面注明了是超期食品,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进一步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对宠物饲料同样有保质期要求,因此,不在保质期要求的产品,即使作为宠物饲料进行销售,也不符合法规要求,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过期食品已经失去了作为商品销售的资格,所以商家把过期食品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不管是给人吃,还是给宠物吃,都是违法行为。而作为电商平台,应该通过消费者反馈、第三方反馈、平台自检等方式监督商家的销售行为,持续巡检与治理,如出现违法违规情况,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再从过期食品的安全性角度来说,也不应该允许其公然销售。虽然是过期食品,但是其外包装依然完好,如果有人买回来准备当宠物饲料,却被家里的老人、孩子等误食,就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甚至引发严重后果。况且,把人类吃的过期食品给宠物吃,同样会对宠物带来健康损害。以猫狗为主的宠物,其消化系统与人类不同,对食物的需求也不同。人类食品中的一些添加剂、佐剂、辅料,不适合宠物的生理特点,根据摄入的类型不同、剂量不同,会导致或轻或重的反应,包括皮肤类、肝脏类、泌尿道类等各种疾病,甚至死亡。
对于一些商家把过期食品当宠物食品卖的现象,消费者要远离,平台要遏制,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