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呼唤更多机制创新
2020-01-15   作者:何金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随永春县桂洋镇综治中心的负责人到乡村基层,发现该镇正在探索一种新型的乡村治理模式——“村干部兼职辅警”。

啥是“村干部兼职辅警”?

据了解,去年6月,桂洋镇派出所在县公安局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8个村挑选了政治素质较高、身体素质较好的20名村干部,选聘为兼职辅警。兼职村干部辅警实行“党委政府领导,派出所管理”模式,规范统一着装、接受专业培训。这些村干部辅警,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开展社会基层治理工作。

一年来,这支兼职村干部辅警队伍,共参与39次巡逻防控,采集16560多条公安基层基础信息,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起,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认为,这种“村干部兼职辅警”,很有看点,也很具实操性。

首先,解决了乡镇一级警力不足的问题。乡镇一级派出所,受人员编制限制,警力有限,有些基层派出所,警员不到10个。而乡镇一级派出所,承担着户籍、综治等一系列的日常事务,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十分大。尤其在综治方面,很多乡镇所辖地域面积较大,警力覆盖范围有限,综治维稳压力较大。

其次,由于村干部扎根在基层乡村,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是群众问题反映首选人、矛盾纠纷先行调解者,可以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党委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开展社会基层治理,从而将管理服务、治安防控、矛盾化解等有效延伸到村级神经末梢。

再次,兼职辅警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派出所的辅助力量,也是村两委,农忙时参加生产,工作需要时上岗,接触群众渠道更多,信息收集更接地气,常态预警更加灵敏,源头治理更加高效。

去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总体要求,强调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对“三农”的服务能力。该文件指出,虽然目前我国乡村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乡村治理呼唤更多机制创新。

从这个角度看,永春县桂洋镇探索的“村干部兼职辅警”机制,是乡村治理的一个积极探索、尝试与创新,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小福